偷票房,是指电影院瞒报(一般为少报)电影观众人数的违法违规行为,是一种电影业中常见的“偷梁换柱”现象。

利益驱动和影院建设、经营成本的增高是促使影院偷票房的原因。卖出一张电影票,在交完国家电影专项基金和有关税之后,影院、院线、投资制作发行的片方一起分成。这其中,影院一般可以分到一张票钱的57%左右,制片方(含发行方费用)拿剩余的43%。

而所谓“偷票房”,是指影院以各种手段少报已收票房,将少报部分独自侵吞,把卖电影票的钱,不上交国家,不与片方等分成,私自截留在影院。被偷走的票房进入了少数人的腰包,却伤害了电影产业的核心利益,投资者、制片方、发行人,甚至国家税收,都成为偷票房的牺牲品。

市场上偷票房的方法较多,除了手写票、套餐票等容易被发现的手法之外,映前退票、双系统等偷票房方式很难被发现。由于缺乏相关法律、市场监管薄弱等原因,偷票房行为屡禁不止,而电影片方也无可奈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