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商品交易所的成立标准包括:


1.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 符合交易所上市交易规则。

4. 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

5. 拥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机制。

6. 具有符合要求的经营场所,且具备与交易所业务发展相适应的设施条件。

7. 符合天津市政府和市金融局的相关要求。


此外,天津商品交易所的成立还需要经过中国证监会和天津市人民政府的审批,因此还需要满足中国证监会的市场准入条件和天津市人民政府的相关规定。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建议咨询专业人士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

天津商品交易所成立标准 扩展

具有企业法人资格、能独立从事大宗商品交易活动的企业和合格的自然人现货投资者,承诺遵守天津商品交易所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书面申请并经天津商品交易所认可,可以成为天津商品交易所的交易商。